為鼓勵生產,新北市政府從4月21日起發放新生兒生育獎勵金,每胎補助新台幣2萬元,並可追溯自今1月1日出生的新生兒。20日下午市長朱立倫特地前往樹林、蘆洲致贈獎勵金、金鎖片給民國100年新北市第1位出生與第1位外配的新生兒。
朱市長表示,少子化已成為國家安全問題,新北市將普設公共托育中心及發放生育獎勵金等,協助父母親養育小朋友,並鼓勵青年多多生產報國。
民政局表示,100年度生育獎勵金補助對象為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每胎補助新台幣2萬元、雙胞胎新台幣4萬元、三胞胎新台幣6萬元,依此類推,且父母符合下列資格:
(一)母或父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以上。
(二)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之未婚婦女。
(三)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符合第1款規定。
此外,新生兒於獎勵金公布實施前出生者,且符合發放資格,各區戶政事務所將以公文及電話,通知家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申領事宜。申請人,也可至新北市戶政服務網(http://www.ris.ntpc.gov.tw)及各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