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理天燈施放行為,經考量本市平溪區地理環境特殊及民俗傳統因素下,特規劃平溪區為天燈施放專區,訂定新北市天燈施放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並刊登於100年6月15日夏字第11期新北市政府公報據以實施,管理辦法明定平溪區師功橋至十分遊客中心,一零六號縣道基隆河流域沿岸周界範圍二百公尺內為施放區域,並規定晚間十時至翌日六時前為禁止施放時段,另有關天燈之尺寸、重量亦需符合規定,以避免增加天燈施放之危險性,而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消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為加強宣導民眾及遊客了解天燈施放相關規定,除印製天燈施放宣導海報張貼於本市轄內部分公務機關及人潮出入眾多之場所外,並製作天燈施放告示牌規劃於平溪區轄內擇地設置,為增加民眾瀏覽興趣及融合平溪當地休閒特色,告示牌樣式有別於傳統告示牌,以天燈樣式為主體,背景以色彩鮮明字樣及搭配許可施放區域之圖面供民眾比照參考,以符合實際需求,設置地點並以十分老街、平溪活動中心及靜安吊橋等24處當地知名景點及常時辦理天燈施放活動之區域場所為優先考量,且以不影響人車通行及符合相關規定為原則,預期可大幅提升相關宣導成效,俾利當地民眾及遊客更熟悉本市天燈施放之規定,確保天燈施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