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節即將到來,各大連鎖超商也陸續推出端午粽子商品預購活動,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於端午節專案調查時,針對7-11、全家、萊爾富等超商業者預售之粽子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計調查7-11之「阿秋師川馥XO醬牛筋粽」、「阿發師干貝鮑魚佛跳牆粽」、「高雄金典酒店松阪帝王粽」、全家之「水蛙師組合雙味粽」、「屏榮櫻花蝦鰻粽」及萊爾富之「紫芋蓮香干貝粽」、「蝦仔嬤桂花香腸粽」等品項,調查發現上述粽子實品之重量、內容物(所含餡料)與型錄及包裝之標示尚稱相符,且有清楚標示保存方式、使用方法、保存期限、退貨方式等事項。
另外消保官比對3家便利商店去年與今年之預購型錄,發現萊爾富100年及101年型錄中有11個重複的品項,其中有8個品項價格調漲,漲幅最高的是「大甲王紫芋素粽」及「大甲王芋香肉粽」,漲幅高達29.8%,而「鼎泰豐鮮肉粽」、「鼎泰豐豆沙粽」及「狀元古早味肉粽」除價格調漲外,今年的商品重量與去年相比也變輕了,但「內灣詹阿姨野薑花粽」、「福源花生蛋黃香菇栗子肉粽」、「竹南懷舊肉粽黃金鮮魷粽」3個品項的宅配價則有調降。而全家100年及101年型錄中亦有11個重複的品項,其中「石門劉家一口迷你粽」及「屏榮蒲燒鰻粽禮盒」價格調漲,漲幅分別為10%及5%。另外7-11於100年及101年型錄有2個重複品項,其中「楊哥楊嫂小巧粽」調漲1元。
透過型錄預購商品或於網路訂購商品,因為選擇多又方便,加上業者於節慶到來之前的強力行銷,已逐漸成為消費者購買節慶商品的方式之一,但於預購前因為尚無法實際檢視商品,所以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除仔細檢視型錄內容、貨比三家價格不吃虧外,拿到商品時更要注意商品之保存方式、使用方法、保存期限等,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可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制法制局101年度便利商店預購端午商品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