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就業歧視半年報出爐!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今年上半年受理就業歧視申訴案件計共計51件,其中有8件經評議就業歧視成立,共裁罰新臺幣136萬6668元。分析申訴案件類別,以職場性騷擾案件13件最多,占總件數25.49%;其次為懷孕歧視案件有12件,占23.52%。另從性別觀察,遭受就業歧視之受僱者或求職者,也以女性37人居多,占申訴人數72.54%。
此外勞工局也主動檢視報紙、各大網路求職平台及人力銀行網頁,共檢視5000多件徵才廣告,其中涉及就業歧視案件計有511件,以性別歧視384件最多,年齡歧視114件次之,同時涉及性別歧視及年齡歧視者約12件,另有1件隱含著身障歧視。經勞工局積極宣導後,事業單位多已知悉招募時不得有就業歧視,若雇主刊登廣告造成求職人無法或不能前往應徵時,最高可罰150萬元。
由於職場性騷擾申訴案量逐年上升,勞工局長高寶華強調,雇主對於防制職場性騷擾之態度,與勞工能否免於遭受職場性騷擾有相當關聯性。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僱用30人以上者,除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更重要的是,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情形,當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讓職場性騷擾無所遁形。
此外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僅需訂定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後,於工作場所中公開揭示,不需報行政機關備查;不過高寶華呼籲,各雇主可主動將上述文件送勞工局備查,由勞工局協助雇主檢視內容是否適合。勞工局至今年7月22日止,已督促5475家事業單位、機關及學校,主動訂定並函送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至勞工局備查,讓整體防制成效更為提升。
勞工局除了透過各種管道宣導就業機會均等觀念,也會結合社會大眾共同監督,以建立工作機會均等的友善職場,讓每位勞工皆能尊嚴勞動。雇主或勞工若對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有疑問,可撥新北市防制就業歧視諮詢專線(02-29676902),或上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ntpc.gov.tw)查詢。
防制職場性騷擾 勞工局建議4法寶
為建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勞工局特別與勞資雙方分享四項法寶,共同防制職場性騷擾、打擊鹹豬手。
勞工局建議雇主防制職場性騷擾「四法寶」是「一公布、二專線、三保密、四教育」:
1. 訂定並公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2. 設置申訴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
3. 調查原則應保密、迅速、公平,申訴起3個月內結案,並將結果函覆雙方當事人;
4. 對全體員工實施防制性騷擾教育訓練,強調防制職場性騷擾決心。
至於勞工面對職場性騷擾的「四法寶」則是「一阻止、二告知、三內部申訴、四外部申訴」:
1. 明確要求騷擾者停止這種行為;
2. 告知可信任的人並蒐集證據妥善保存;
3. 循事業單位內部申訴、救濟處理管道,告知雇主;
4. 檢具相關事證及申訴書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